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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和信託如何結合?

 

目前國內還沒有人壽保險信託,只有保險金信託。保險金信託是指一份保單的被保險人去世以後他的理賠金放到信託裡面,然後再進行管理和分配。或者是被保險人沒有去世,他的生存保險金放信託裡面,這叫生存保險信託,但是它的作用還非常有限。

保險金信託最關鍵的地方在哪?就是必須要以信託為投保人。信託一旦為投保人以後,這份保單的整個財產權就獨立了。也就是說這時候現金價值是信託的。那麼就能避免被追債,因為它整個的財產已經獨立了。受益人是誰呢?也是信託。

然後再通過信託的規定:信託的文件、信託的意願書來進行整個利益的分配、受益人的分配。做這樣的安排,基本上是因為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在這個信託下面的保單,隔離父母的債務肯定是沒有問題,規避遺產稅也沒有問題,女兒債務隔離也沒有問題,因為她只是信託的受益人。

防止揮霍當然沒有問題,因為財產是獨立的,女兒是受益人,她只有受益權而沒有信託財產的掌控權。

婚姻資產隔離當然也沒問題,因為這個財產是信託的不是女兒的。防止爭產就更加了,因為信託獨立的財產權,對防止爭產,這個在全世界都是屬於比較公認的。

我們還可以充分利用保單的槓桿功能和收益鎖定功能。在這種大額保單和信託結合裡面保單最大的作用就是槓桿。從國外的保險金信託的經驗來看,都是會把大額保單裝到信託裡面去。國內的這種年金險保單的話在大額保單的保險金信託裡面會用的比較少。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finance/nkryx5.html#.WMQDpbawLRA.lin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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